今年以来,拜城县法院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机制,努力争取地区财政、县财政的支持,认真妥善解决当事人的生活困难,让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近日,拜城县人民法院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救助7户困难当事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简化司法救助程序。对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对涉及农民工、特困家庭当事人申请的司法救助案件优先接待、审查、及时办理。拓宽司法救助渠道,确保更多的当事人获得司法救助,本着“就宽”的原则,适当放宽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抚育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劳动报酬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未成年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审查条件。
二是规范司法救助程序。对司法救助方式、条件、范围、程序等进行公开公示,确保司法救助工作的透明化。当事人提交申请后由案件承办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对不符合司法救助规定的案件及时告知申请人,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作好解释工作,充分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
三是搭建司法救助联动机制。通过与司法、民政、残联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构筑特困群体保障机制和社会救助保障机制,帮助确需请律师代理而无钱委托的当事人,与政府法律救助机构联系申请法律救助;对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生活确有困难的,及时将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建议对符合条件的酌情纳入低保或给予相应的救助,切实做好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联动和衔接。
四是拓展司法救助方式。司法救助以支付救助金为主方式,同时,与思想疏导、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与其它社会救助相衔接。探索建立“绿色通道”,对受到严重心理创伤的被害人实施心理治疗,对行动不便被害人提供社工帮助,进一步增强救助效果。
五是完善司法救助监督机制。建立司法救助台账,坚持一案一备案,一案一监督,申请人司法救助金到位需认真填写《申请人领取司法救助备案表》,对救助金发放金额,发放时间等进行审核监督,确保司法救助金按时全额发放到申请人手中,确保司法救助金真正发挥司法救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