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拜城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短信告知拜城县法院被执行人朱某正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地点显示为阿克苏市迎宾路某酒店,原来被执行人朱某正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开房入住。拜城县法院接到公安部门的情报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阿克苏市将该被执行人带回拜城县实施拘留。朱某怎么也没有想到,他日夜提心吊胆,拼命奔逃,却在法院和公安编织的法网下插翅难飞。
申请人拜城县跃龙小汽车修理厂于2017年6月28日申请执行朱某维修合同纠纷一案,于当日立案,执行标的45000元。立案后被执行人朱某却玩起了失踪,为逃避执行,朱某不但将其本人所有的一辆丰田越野车于7月9日转让给他人,还将其所有的另一辆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隐蔽、转租。拜城法院无法查找到朱某的财产线索,也找不到朱某本人,2017年8月16日,拜城县法院将朱某移交公安部门,希望公安部门通过技术手段予以查找,8月20日晚,被执行人朱某使用本人身份证在阿克苏某酒店登记入住,拜城县公安部门第一时间将该信息通知给法院,法院连夜赶赴阿克苏将被执行人朱某控制并带回拜城县予以司法拘留。
拜城县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确保与公安机关布控工作的无缝对接。老赖只要使用其本人身份证,就可能触碰到公安网上协助布控系统,警方将第一时间通知相关法院。执行备勤和公安协助查控逐渐成为搜寻老赖的一张“法网”,让外出躲避抗拒执行的老赖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