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当事人阿某一边递上锦旗一边说到:“谢谢李法官,你不仅要回了我的债务,还化解了我和宋某之间的矛盾,让我们重归于好,真是为民司法,这面锦旗你理所应当。”
2018年,宋某以公司周转为由向好友阿某借钱解燃眉之急,双方以借条为证,约定了还款日期。但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时,阿某却联系不上宋某,一气之下,阿某将宋某诉至法院。开庭当日,宋某现身法院,阿某念及好友情谊,希望能调解结案,但宋某却称阿某没有念及情谊,将他诉至法院,很没有面子,不同意调解。拜城县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判决,由宋某履行债务按期还款。法律文书生效后,宋某未按照判决法律文书时限支付给阿某。阿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我院执行员李法官在执行过程中,查询到宋某名下无可供财产。李法官并没有气馁,多次前往宋某家走访开展工作,在耐心说法、劝导下,宋某的父亲称:阿某和宋某是多年的好友,现两人因债务出现了矛盾,其也有一定的责任。其愿意为儿子宋某偿还债务,但希望法院能主持帮助两人重归于好。
李法官当即主持阿某和宋某在法院进行调解,最终宋某履行了债务,昔日好友握手言和。该案件不仅让阿某要回了债务,还使双方当事人重归于好,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