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拜城县人民法院赛里木法庭同赛里木镇司法所共同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20年夏天,住拜城县赛里木镇的阿某在该镇艾某承包的工地上务工3个月,双方约定每月工资4000元,等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2020年12月,艾某承包的工程顺利竣工并验收合格,发包方按时给艾某结清了工程款。2021年1月,阿某得知艾某已领工程款,便找其给付其欠付的劳务费12000元,艾某为阿某出具了一份欠条,承诺于2021年4月1日之前给付完毕。但艾某一直未给付,阿某多次催要无果,依法提起诉讼。
拜城县人民法院塞里木人民法庭的阿布力克木法官受理该案件后,多次同阿某前往艾某家,却始终联系不上艾某,村委会也未找到艾某。多次寻找艾某无果后,阿布力克木法官跟该镇司法所的所长沟通并说起该案件的情况,赛里木镇司法所的所长表示认识艾某的哥哥,随后阿布力克木法官和司法所的所长在艾某的哥哥指引下找到了艾某。通过阿布力克木法官和司法所所长的耐心调解,艾某同意当庭支付阿某的欠付劳务费12000元。双方当事人对此次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今年以来,拜城县人民法院赛里木法庭和赛里木镇司法所不断探寻符合辖区实际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模式,切实发挥好“庭所联合矛调中心”作用,更好的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进一步推动溯源治理工作,为群众提供便利、优质的司法服务,构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